发布时间:2021-11-04本文来源: 招标办
一、变更内容
原公告:“五、资格要求及审查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GMP或GSP证书、开户许可证、质量体系调查表、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廉洁协议等原件或复印件。”
变更为:“五、资格要求及审查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GMP或GSP证书、开户许可证、质量体系调查表、药品质量保证承诺、廉洁承诺等原件或复印件。”
二、本公告发布后报名时间顺延
三、采购人
(一)采购人:简阳市中医医院
(二)联系人:吕老师
(三)联系电话:028-27266602
简阳市中医医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