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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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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14本文来源: 系统
一、享受条件
1、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2、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参保人员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后次月生育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单位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不间断缴费未满12个月的,由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保险待遇,待该单位为职工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申领时限
  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生育并发症分别在婴儿出生、手术时间、出院时间之日起1年内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计算标准
报销项目女职工待遇拨付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生育或流产参保类型生育津贴(日均缴费工资×产假天数) 生育医疗费(定额报销)
平均缴费工资享受生育津贴产假计算天数① 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单位参保以自然年为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日均缴费工资① 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8日;②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②妊娠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42日;③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③ 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④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④ 难产的增加15日;⑤ 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⑤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计划生育手术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不全施行清宫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7个月以上引产增加50元)(含7个月);输精管结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并发(合并)症申请办理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报销
*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待遇条件应由女方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如女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由男方享受50%的生育医疗费补贴。
四、提供资料
报销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填报表格
生育或流产身份证、准生证(大成都范围内的提供生育通知书)、结婚证、出生证、出院证明、出院费用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此表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计划生育手术身份证、结婚证、病情证明、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并发症及合并症身份证、结婚证、出院证明(病情诊断书)、手术费用原始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原件《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审批表》*此表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享受男方生育医疗补贴,若配偶方系大成都范围外的户籍另需提供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及承诺书。
*异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备案,需填报《成都市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由用人单位垫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缴费未满12个月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职工工资发放表、工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或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垫付生育保险待遇的财务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温馨提示
1、单位参保人员须由单位经办人员到参保所属的医保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
2、详细政策请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www.cdhrss.gov.cn查询,咨询电话:273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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