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医院公告

新闻中心医院公告详细

简中医(2018)119号 重点岗位 重点人员轮岗制度 通知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8-28本文来源: 系统

简阳市中医医院

关于印发《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简阳市中医医院

2018年7月12日

简阳市中医医院

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适用范围

重点科室和岗位的中层干部、工作人员。重点岗位是指掌握或拥有相应的人、财、物管理或使用分配或采购权限,可通过其获取不正当利益和滋生腐败,需要组织进行监督管理的关键工作岗位。

二、轮岗期限

(一)对人事科、财务部、设备科、总务科、项目招标办、药学部等重点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实行每5年1次轮岗。

(二)对人事、财务、采购、招标、财会、出纳等关键敏感岗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实行每3- 5年1次轮岗。

(三)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一)轮岗人员必须具备新的岗位所要求的必备条件,以利培养个人业务能力、提高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科室间轮岗由人事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轮岗事项由人事科提前1个月提交医院党委会审批后实施,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由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轮岗离任前,必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任审计。
  (三)科室内部轮岗由科室自行安排调整,并做好交接工作。
  (四)党委办同人事科组织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轮岗前谈话。
  (五)轮岗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执行轮岗决定,在接到轮岗书面通知后的1周内办理完交接手续,到新岗位工作。对无正当理由而拒不服从决定者,给予批评教育;对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决定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纪检监察室、党委办公室、审计科对轮岗工作进行监督。

  (七)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应加强对重点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关键敏感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如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如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