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1本文来源: 医保科 关于执行成医保发(2021)23号文件的补充说明:参保人员在9月30日前正在享受医保犬伤待遇的,继续享受至疫苗接种完成,10月1日以后新接种人员不再享受医保犬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