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廉政建设

党建工作廉政建设详细

简阳市中医医院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07-19本文来源: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加强法律法规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治理商业贿赂的原则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教育是预防的关键环节,教育是否深入扎实、联系实际、触及思想,直接关系到增强抵御贿赂的能力,关系到提高拒腐防变自觉性的重大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和医务人员的教育,从思想上进一步明确有关的法律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医德医风方面的规定和制度,重温《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卫生部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八条纪律”、“六不准”以及卫生厅新近颁布的全省卫生系统“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标准,不断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合肥市和省直一些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请检察院同志讲解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罪知识,参观监狱,请服刑犯人现身讲述等等,改进了教育方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2、完善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医院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一要坚持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完善并规范诊疗技术规范、临床检验工作规范,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严格开方用药和检验检查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药费用;积极推广建立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和检验报告互认共享“一单通”制度,减少重复检查,减轻病人负担;实行医生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发挥临床药师监控合理用药职能,禁止滥用抗生素,遏止滥开药行为。探索实行单病种费用最高限价制度,核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院药品收入比重,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完善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
  二要建立健全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开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全省已建立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促进有序竞争。
  三要严格按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开展药品和大型医疗设备、高值耗材的招投标活动。要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要规范医院财务和分配管理。控制人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增长,遏制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严禁科室承包、收入分成和私设小金库;要规范医院收支管理,加强资金监管;要规范基建工程和大型医疗设备招投标活动。
  3、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医药购销中的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政府主管部门依法监管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完全到位,查处偏软偏宽。今后,卫生行政部门要有效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检查医院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范服务收费、合理处方开药、预防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内部收入分配、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收到的效果。还要加强对公立医院改扩建项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临床新技术应用的审批管理,防止和纠正盲目扩大规模、争购高精尖设备、开展不成熟的诊疗服务等行为。对在治理商业贿赂中,拒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我行我素,违规操作的,不仅查处直接责任者,还要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追究医院领导和卫生部门领导的责任。对违规医务人员要按《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及必要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4、严肃纪律,继续实行纠风工作分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党政主要领导是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大问责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勉敬业,加强管理,既管好自己,保一人平安和顺利,又管好所属,保一方安全和稳定。三、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蔓延,是治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确保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排查案件线索,认真对待和正确处理在行业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专项治理举报投诉的作用。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公布办公地址,为群众投诉举报创造便利条件。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给予奖励。院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设在党办;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832-7231245 。
   四、努力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常抓不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市的要求,将治理商业贿赂与改革发展和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建立起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加强舆论宣传,加强思想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要对全院职工进行深入持久的法律法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对遇到的商业贿赂的行为,及时举报、反映。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要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医药购销制度改革等方面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创新监督机制,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要深入研究监督管理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理事,强化内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自律机制。要制定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制度,搞好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监管机制。要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医院廉政文化建设,严格实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
     要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遏制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维护医院公益性质。要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转变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强化对基建、设备、物资采购等招投标的监管。完善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健全投资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五、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要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重在建立健全防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教育。要在全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增强全院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自觉抵制贿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明确医务人员不得利用医疗服务收受回扣、提成,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注意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
  (二)完善制度。要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健全医院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规范处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制定明确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操作技术规范》,推行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和医德医风档案制度。对不正当行为要及时告诫或查处,规范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服务。
  (三)强化监督。医院要建立健全对科室和分院的监督制约机制,严禁任何科室、分院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收费价格。规范收入分配制度,严禁科室承包或将医疗服务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加强对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任重道远。我院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职工头脑,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的新途径,并有决心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