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7年成都市医学重点学科
(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市)县卫计局,高新区、天府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成都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成都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中的申报条件,择优申报。
二、申报时间
截止2017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市级及同类医疗卫生单位原则上只申报重点学科(实验室),其他单位申报重点专科。
(二)根据重点学科不重复建设原则,已进行建设的重点学科(实验室)原则上不再申报。相同的重点专科,原则上全市只确认两个建设项目。
(三)已纳入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的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原则上不再申报。
(四)市卫计委将对批准立项的成都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进展和建设成效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对各阶段中验收、审定、评审不合格的给予限期整改、取消立项直至撤销称谓和牌匾。
四、名额分配
(一)市级及同类医疗卫生单位每个单位可申报1-2项。
(二)区(市)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民营及企业职工医院)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
五、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医学重点学科申报书》一式五份。
(二)《成都市医学重点学科申报材料汇编》一册。材料汇编中应包含申报学科自查打分表,及评估体系中各指标得分依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有效时限为申报评审前三年,即2014年至2016年)。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市卫生计生委科教信息化处。
联系人:刘 涛 联系电话:61884441
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